美国移民需要什么条件发挥领导性或关键性作用
美国移民需要什么条件才可以?只要满足:在信誉卓著的组织、机构中发挥领导性或关键性作用。这个条件,就有机会申请美国杰出人才移民。
“在信誉卓著的组织、机构中发挥领导性或关键性作用”这一条件要求的重点,一是组织或机构属于信誉卓著、高声望的,二是申请受益人在其中发挥的作用是领导性或关键性的。这就要求呈请人提供的证据应该展示出所服务的组织具备杰出声誉或以往主办过声誉卓著的活动的,申请受益人在其中不是辅助的角色,而是主要角色。对于领导性作用,提供的证据必须显示出申请受益人现在或过去是领导者,详尽的职务和职责描述可帮助审核者判定其所发挥的作用是否为领导性的。对关键性作用,提供的证据必须显示出申请受益人对所在组织或机构的活动已经做出至关重要的贡献。如果申请人的表现在上述活动中是重要的,就发挥作用而言,即使是支持性的角色,也可能会被认为是"关键性的"。换句话说,对于“关键性作用”的认定,并不看申请受益人的职务名称,而是以他实际表现和发挥的作用来决定是否为关键性的。此外,你可以是直接受雇于该组织,也可以没有直接雇佣关系,只是作为独立顾问为其发挥关键性作用。移民局认为发挥领导性或关键性作用不是在一个组织公司里,应该是至少提供在两个组织、机构或公司里发挥这种作用的证据。我们又重新查阅了法条,发现对于“组织”、“机构”或“公司”的用词也都是使用的复数。美国移民局除了要核查这种作用是领导性或关键性的,还将进一步确认是在整个组织中发挥这样的作用,而不仅限于其中一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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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拓展阅读:美国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款缴纳。若纳税人自行计算的年应纳所得税达到或超过500美元,则其必须进行季度预缴,年度汇算清缴。按季预缴税款的截止期限分别为本纳税年度第4、第6、第9和第12月的15日之前。若截止日当天为周六、周日或法定节假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美国税收居民企业和在美国有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的外国税收居民企业必须在本纳税年度终了后第4个月的15日之前清缴税款。该类外国税收居民企业和美国税收居民企业均需使用电子转账方式预存联邦税款。在美国没有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的外国税收居民企业必须在本纳税年度终了后第6个月的15日之前清缴税款。进行电子申报的该类外国税收居民企业可以使用直接扣款方式缴纳税款。不进行电子申报或虽进行电子申报但未选择直接扣款方式的外国税收居民企业,如果在美国设有银行账户,则可以使用电子转账方式缴纳税款。纳税期限通常不得延长。
预缴税款。纳税人预缴的税款中应包含联邦公司所得税、环境税、外国税收居民企业应缴纳的运输收入税以及税基侵蚀及反滥用税。纳税人预缴的税款至少应为本年申报的应纳税额或上一纳税年度已纳税额中较小者的25%。在前3个纳税年度任一年扣除净经营亏损或资本亏损之前的应纳税所得额至少为100万美元的纳税企业除第一季度的预缴税款以外,其他季度的预缴税款额必须以本年的应纳税额为基础计算。
主要税种和税率
【公司所得税】2017年税改前美国联邦公司所得税税率采用超额累进税制度。作为2017年税改的最重要部分,美国联邦公司所得税现为21%的统一比例税率,适用2017年12月31日后所产生的应税收入。
【个人所得税】2017年税改法案保留了之前联邦个人所得税七级超额累进的形式,但下调了税率,级距也做了调整。从2018-2025年,七级税率变为10%、12%、22%、24%、32%、35%和37%。
【销售与使用税】目前,全美国共有45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设置了销售税,销售税已成为州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来源。各州对销售与使用税规定的税率从4%到9%不等。一般而言,销售税是对零售有形动产和提供某些服务所征收的一种税。使用税是对销售税的一种补充,其通常针对纳税人在所在州以外购买应税项目并带入所在州使用、贮存或消费的行为征收。通常一项应税交易或者被征收销售税,或者被征收使用税。一些州允许本州税收居民就相关应税项目在其他州已缴纳的销售税用于抵免其应在本州缴纳的使用税。应税货物或服务的购买方需要支付销售税,除非其可以向卖方提供购买行为免税的证明(免税证明)。免税证明必须使用经相关州批准的格式。美国共有38个州批准购买方可以使用跨州税务委员会制销售和使用税证明。大部分州不针对无形资产征收销售税。以加州为例,自2018年1月1日起,加州销售与使用税的标准税率为7.25%,并且各区域在一定条件下会在7.25%的基础上额外加收0%至2.5%的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