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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5-03 07:40:56热度:47°C

 

合考虑,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产品竞争力和业务拓展,为后续战略布局做好相应的资金储备。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严格执行相关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阶段、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安排,提出的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将股东利益与公司未来发展有机结合在一起,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结合公司2021年

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

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 2012年3月2日

(3)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5)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6)人员信息: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7)业务信息: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叶胜平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詹军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向荣女士,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信誉良好、证券执业资格完备,拥有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审核

意见,表示对此事项事前知悉且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2022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495号”文《关于核准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3,3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6.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1,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2,516,386.7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8,483,613.21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8月28日全部到位,并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7年8月28日出具了(XYZH/2017SHA1026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1年度本公司通信及信息化设备生产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66,781.00元,用剩余募集资金63,981,575.33元以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3,130,455.55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为227,119.50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滚动购买理财产品支出总计为315,000,000.00元,赎回理财本金315,000,000.00元,取得理财收益786,584.66元。

2021年度首发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情况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万元,并已办理了注销手续。(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7年9月21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市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万元,并已办理了注销手续。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的主要下游客户是各大通信运营商,包括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等,通信设备制造行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通信运营商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影响,而通信运营商的投资规模主要又受到信息产业升级的进程及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发展等因素的影响;近年来通信行业技术升级频繁,产品更新迅速,客户对产品及服务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周期性波动特征显著,各大运营商目前正处于投资结构调整的过渡阶段,5G技术还是处于发展的阶段,目前正在进行商业应用推广,尚未进入大规模投资建设周期。公司当前的通信产品销售项目主要通过招标获取,通信网络配线及信息化机柜产品的销量会出现一定波动,同时因为通信技术在升级突破,尚且不够成熟,公司不适合大规模扩展产能,以免造成损失。

四、已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次变更概述

2019年8月2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收购安华智能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2019年8月1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 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8月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2019年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21年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1、2019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原因

受通信行业周期性特征的影响,各大运营商正处于投资结构调整的过渡阶段,此外,5G网络的大规模建设投资周期也尚未到来,且项目主要通过招标获取,导致公司通信网络配线及信息化机柜产品的销量出现一定波动。公司通过采取对外OEM、改善生产工艺等方式,有效地提高了生产效率,暂可有效补足产能。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挖掘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不断拓展产品品类、提升服务水平,为客户提供整体化解决方案,提升公司在数据中心行业的综合竞争实力,公司拟变更“通信及信息化设备生产建设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用途。

鉴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对安华智能发展前景的看好;为降低经营风险,保护股东权益,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变更部分“通信及信息化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将项目变更部分资金投入“收购安华智能股份公司51%股权项目”,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2021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原因

受通信行业周期性特征的影响,各大运营商正处于投资结构调整的过渡阶段,此外,5G技术还是处于发展的阶段,目前正在进行商业应用推广,尚未进入大规模投资建设周期,且项目主要通过招标获取,导致公司通信网络配线及信息化机柜产品的销量出现一定波动。公司通过采取对外OEM、改善生产工艺等方式,有效地提高了生产效率,暂可有效补足产能。在综合考虑市场环境、监管政策、项目周期、盈利能力等因素后,公司为降低经营风险,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股东权益,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其他违规行为。

六、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单位: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结合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预计2022年度向关联方浙江万马天屹通信线缆有限公司、浙江万马新能源有限公司、浙江万马电缆有限公司、上海果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总金额不超过7,100,000.00元的销售等关联业务。

公司2021年同类销售等关联业务发生总金额为3,501,344.69元。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珊珊、张禾阳、姚伟国进行了回避表决,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元

注: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在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各关联人可做适当调剂。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浙江万马天屹通信线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正翔

注册资本:2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太湖源镇金岫村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光纤光缆、同轴电缆、通信及电子网络用电缆、民用布电线、网络设备、网络器材(在许可项目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多媒体宽带数字有线网的设计、施工;电子计算机软硬件、仪器仪表及宽带网络运营软件的技术开发、成果转让、咨询服务;网络系统的集成与施工;计算机软硬件、仪器仪表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许可后方可经营)。

财务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浙江万马天屹通信线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9,494.18万元,负债25,026.85万元,净资产34,467.33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1,751.94万元,净利润871.50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2、浙江万马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刚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2159号副楼(1-2楼)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销售:汽车充电设备(在许可项目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电动汽车充电站的系统设计及工程施工;应用软件设计及销售安装;销售:工业电器成套设备。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许可后方可经营)。

财务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浙江万马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3,072.70万元,负债8,449.75万元,净资产4,622.94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049.95万元,净利润-945.65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3、浙江万马电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金龙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鹤亭街896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力电缆、船用电缆、矿用电缆、铝合金电缆、特种电缆、电力器材设备、架空绞线、铜铝线、防火电缆、控制电缆、架空电缆、电气装备线;生产、销售:3KV及以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和架空电缆(生产场所:临安市太湖源镇金岫村); 销售:金属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实业投资;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电力工程设计、施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输配电设备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浙江万马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8,996.50万元,负债41,167.26万元,净资产27,829.24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5,441.46万元,净利润43.58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4、上海果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亚芬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制造局路258号501室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通信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金属材料及金属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除砂石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销售(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销售)。

财务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上海果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5,500.64万元,负债3,187.21万元,净资产12,313.43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3,831.31万元,净利润11,058.92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结合上述关联方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能够履行合同约定,不会给公司带来坏账损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通信设备及其他产品的销售等业务,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或成本价格方式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

2、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3、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按照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方已遵循了公正规范处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科技”或“公司”)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充分利用公司暂时闲置的资金,提高资金收益率,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与投资活动资金需求,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提高资金收益率。

2、投资额度: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4、投资品种:公司拟通过非关联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信托计划、券商收益凭证等,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方式,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5、投资期限:不超过1年。

6、决议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二、风险控制

1、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上市公司财务部负责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实施,财务总监负责审核。

2、公司审计部门为现金管理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现金管理业务的风险评估和监控,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的低风险、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短期理财产品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4、公司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其合法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并严格履行公司内部审批流程,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并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收益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运用闲置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实施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马科技”)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的发展需要,同意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11,000万元,其中:(1)对上海优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优咔”)担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2)对安华智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安华智能”)担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等融资业务;担保类型为连带责任担保。

2、以上担保额度为对子公司的最高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上述事项相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3、本次对控股子公司安华智能担保由其他主要股东按其在安华智能的持股比例进行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三、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上海优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11月16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五厍浜路203号13幢六层F区618室

法定代表人:姚伟国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汽车拖车、救援、清障服务,广告代理,广告发布,汽车租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销售通信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网络设备、汽车装饰用品、润滑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仪器仪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

股权结构:上海优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上海优咔100%股权。

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上海优咔非失信被执行人。2、安华智能股份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6月15日

注册地址:江岸区后湖街石桥一路5号4栋3层

法定代表人:杨剑波

注册资本:5,7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信息系统机房及智能化系统设计、集成、运维及销售;软件及数据分析研发及销售;室内净化及环保工程、暖通及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运维及相关设备、材料销售;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上述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经营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件在核定的期限内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安华智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安华智能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在上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对外担保额度内签订的协议外,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2022年度公司将根据以上公司的申请,

视资金需求情况予以安排。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助于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缓解 流动资金压力,优化融资结构,为子公司更好地生产经营提供有力保障,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利益。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其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贷款主要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担保风险可控。控股子公司其他主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进行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公司本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本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且控股子公司其他主要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1,000万元,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上述事项相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1,000万元,均为对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合计约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29.05%。

截止目前,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00万元,约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2.1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修订情况,决定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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